家中室温不达标测温单是退费依据

2024-08-05 14:40:57

  近日,市民关于供热退费问题的咨询比较集中。不少市民知道,在供热季,室温达不到标准,或热源、供热设备出现问题造成连续停止供热,热费应当减免。那么,室温是否达到标准如何认定,热费减免如何办理?记者采访了我市几家供热企业。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在供热期间,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厅)室温,不低于18℃。这个温度,是衡量用热市民家室温是否达标的标准。

  我市几家供热企业工作人员说,供热企业直管用户如果在用热过程中发现室温不达标,可以联系供热企业报修。供热企业在市民家中进行维修后,如果温度还没有达标,将会对实际温度进行测量,并出具测温单,双方签字。随后,供热企业会进一步组织技术部门对市民家中的暖气进行会诊、整改,最终的目的是保证室温达标。不过,我市冬季采暖设计室外温度为-3℃,室内不低于18℃的供热标准也是以此为前提。当气温持续大幅低于-3℃时,不再以室内温度是否达到18℃来界定供热是否达标。

  《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热用户自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减收热费。其中,室温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温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分户计量用户被减免的是计量热费。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测温单是计算室温不达标天数的重要依据。所以,如果市民发现一段时间内室温不达标,可以连续向供热企业提出测温。

  除家中室温不达标外,供热期间因供热企业供热设备发生故障,连续停热12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也应当按照停热的时间退还相应的热费。这部分退还的热费也按实际天数进行结算。如果是分户计量用户,在停暖期九游会j9网站首页间不产生流量,因此将退还未供热期间的基础热费;如果是按面积收费用户,则直接退还未供热期间的热费。

  按照规定,在供暖季结束两个月内,供热企业需要对因室温不达标、连续停热造成的热费减免结清。目前,各供热企业退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市民可以选择直接抵扣下一采暖季预缴费用,或到供热企业申请退还。

  在热费减免结清过程中,供热企业会到小区公布结算结果。市民如果发现自家应减免的热费未被减免,可以持测温单等依据,联系供热公司查询、办理退费手续。 本报记者 郭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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