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
2024-08-10 10:01:54
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治体系,引领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在此摘取公众最关注的50个
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该法共十章110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确立了基本医疗卫生制、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医疗卫生综合监管等基本制度,体现了“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
(1)健康权;(2)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3)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4)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5)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6)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7)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1)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2)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义务;(3)尊重他人的健康权利和利益的义务;(4)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的义务;(5)遵守诊疗制度和卫生服务秩序的义务;(6)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的义务。
法律通篇体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规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明确公立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等等。
规定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规定国家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作用。
国家加强医学基础科学研究,鼓励医学科学技术创新,支持临床医学发展,促进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进医疗卫生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国家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开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九游会网址大全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不需要公民付费;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
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等。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共同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与管理制度、职业健康保护制度等。发展妇幼保健事业、老年人保健事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院前急救体系、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等。
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明确医疗资源配置以基层为重点。国家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下沉。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加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国家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医院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明确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2)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3)有相应的规章制度;(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7.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如何处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如何处罚?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的,如何处罚?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8.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该法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应当合理进行检查、用药、诊疗,加强医疗卫生安全风险防范,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并符合伦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监管的重要依据。
国家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院应当制定章程,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国家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应用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健康医疗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的技术标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普及与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和医学教育中的应用,支持探索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信息交流和信息安全制度,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国家发展医学教育,完善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医学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国家以建成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合理规划与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省级区域性医疗中心,培养高层次的医疗卫生人才。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国家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34.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是否是必要条件?
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1)体质监测;(2)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3)食品、饮用水安全监测;(4)营养状况监测。
学校应当利用多种形式实施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科学健身知识、急救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主动防病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行为习惯,减少、改善学生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体能锻炼等活动;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校医,建立和完善卫生室、保健室等。
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形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
一是国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鼓励和支持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卫生与健康活动,依靠和动员群众控制和消除健康危险因素,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二是国家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卫生管理制度。三是国家采取系列控烟措施。规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烟草制品包装应当印制带有说明吸烟危害的警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国家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国家鼓励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国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国家发展老年人保健事业,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用人单位应当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应当为职工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和条件,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健身活动,保护职工健康。
基本药物,是指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适应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目录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不完全一致,存在部分重合。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
主要包括药品供应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具体有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制度、中央与地方两级医药储备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中药保护与发展制度。
药品供应供障的两个监督体系:(1)药品价格监测体系;(2)药品供求监测体系。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履行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职责,将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国家加大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通过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
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国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47.公民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如何处罚?相关机构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如何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国家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管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卫生行业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监督管理。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疾病和特定人群的服务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针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开展专项防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等。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及其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